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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赏:电影分级等于承认色情大量泛滥?
每天坚持读报的好处,是可以看到各种奇闻轶事以及奇谈怪论。这不,近日在浩如烟海的两会报道中,我就看到这样一则奇文(转贴如下)。素来知道中国官员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但独特到这种程度,实在也叫人无话可说。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
暂不会实行影视分级管理
新快报讯 (特派记者 张英姿 肖萍 陈琦钿 陈红艳 廖颖谊 余亚莲)昨天下午,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之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了媒体采访。他明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
去年6月开始,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组成调研组,就“影视作品和音像制品分级管理”专题到各地进行调研,此举引起国内外媒体关注,并一度传出消息称,中国将对影视作品实行分级管理。
对此,柳斌杰表示,基于两大考虑,中国还没有对影视作品等实行分级:首先是人民大众对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非常敏感;其次,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管理秩序,在这种现状下,如果实行分级管理,等于承认淫秽色情可以大量出版。因此,他明确表示:“在市场没有完全规范以前,分级管理制度暂时还不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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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在是个好东西,很快,我就看到了别人的评论,现摘录两篇。
并非一劳永逸之策
有人会问,影视分级在很多国家或地区都被证明是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功做法,为什么惟独在国内行不通?众所周知,欧美国家有十分完善而且苛严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法律规定不准卖酒给未成年人,商家定会遵守;如果是少儿不宜的影片,影院同样也会拒绝“少儿”入内。可在我们这里,虽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起来却一直很“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但在很多地方,一些网吧大量容纳未成年人却未受任何惩罚。
事实上可以说,孩子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从各种其他渠道接受了无数不良信息。现在回过头来讨论影视分级,这究竟是杞人忧天还是自欺欺人?而对于困难多多的中国影视业来说,“分级”只是解决困难的辅助性手段而绝非一劳永逸的灵丹妙药。
“分级”不等于纵容色情
首先必须澄清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对影视作品进行分级并不等于对“淫秽色情”的分级。从世界各国影视分级管理的情况来看,“色情”都仅仅是分级的考量因素之一而绝非全部,除此之外的“暴力”、“吸毒”乃至“语言的洁净程度(脏话、粗话)”、“吸烟”等等均是分级的重要依据。因此,将影视分级简单局限在“淫秽色情”的狭小范畴内,不能不说是一种想当然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实行影视作品分级,初衷和根本目的并不是承认乃至纵容“淫秽色情”,恰恰相反,是要限制、规范它———将其潜在的危害性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
可见,将实行影视分级与鼓励淫秽色情强扯到一起,实在没什么道理———不仅牵强附会而且本末倒置,既无助于我们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更无益于青少年成长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