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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人角度看《集结号》中敬礼的错误(原创)
最近看了冯小刚导演的国产大片《集结号》,感觉内容感人,九连的47位官兵就好象鲜活地站在我们面前。他们的英雄主义精神照亮了当今这个以经济为中心的浮华社会。影片开始的小城攻坚战和影片中间的阵地保卫战,拍的相当真实与激烈,韩国制作阵容的加入让我们领略了《太极旗飘扬》般的战争场面。在中国电影中大概只有《我的长征》可以与《集结号》比爆炸场面,只有《太行山上》可以与《集结号》比紧张场面,但还没有一部国产片能整体达到《集结号》的水平。
我曾经是九十年代初的一名军人,因此比较注意影片中的细节,因此也有了一些发现。首先,影片在表现小城攻坚战时,大量使用了现代特种兵才使用的手势动作,如指挥向前、卧倒、支援等等。或许这样拍显得很漂亮,但在1948年的解放军战士打仗绝对不是这样的。这可以从五十年代的国产老电影中得到大量的印证,因为当时参与战争影片拍摄的士兵都是刚参加完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真正战士,他们所表现的战斗动作绝对是真实的,这与本片中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集结号》最主要的错误,就是谷子地在接受完团长布置的任务后,没戴军帽就敬军礼(举手礼),这在1948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当时不戴军帽是绝对不能敬军礼(举手礼)的。我查阅了资料,也根据我在部队时的经历,确定这是错误的!
军人的行走站立、军容风纪、礼节礼貌等一切行为举止,都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历来重视内务管理。1936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这是我军最早的《内务条令》。1942年至2002年,中央军委对内务条令先后进行了10次修订。
2002年颁行的《内务条令》内容中才明确修改了军人礼节中对不戴军帽敬礼的规定:“第七十三条,军人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也就是说从2002年开始允许不戴军帽行举手礼。
我在九十年代初当武警时,学习《内务条令》时还没有规定不戴军帽可以行举手礼,当时按规定不戴军帽不得敬礼。这已经是九十年代了,还都这样规定的。
我又搜索了一些相关文章,文章中也说到解放前后不戴军帽是不能行敬礼(举手礼)的。
也许,有人说我太挑剔了,但我认为一部好的影片如果减少一些不该出现的小错误,岂不是更好吗?希望我的文章能够让冯小刚导演和编剧刘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