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文章
|
个体私密性和观影的疑问
上一篇: 本年度最佳创意电影官方网站
下一篇: 娜塔莉·波曼经典作品赏析
"没有触摸到皮肤,两个人就没有真正接触过",网络这张网,它建立的人际关系不是联系而是隔绝.交往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联系,而这种联系的断裂和它们的联结一样容易.所以他们相互调情,相互赋予意义,相互承诺信任,就像是街上偶遇的故人,匆忙留下一个地址或电话,并相互作一些重逢的承诺,那么欣喜若狂,那么热情奔放,连他们自己事先就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私小说”泛滥的今天,公众领域越来越成为展示隐私的展台。于是我看到“弃我去者”和“乱我心者”开始反复的出现。他们或不知疲倦,不断地付出不知所措的努力。他们或被折磨得面目全非,陷入绝境。他们或产生了对自己没落的清醒意识。他们需要有人分担他们的焦虑和恐惧,以便留给自己一个曾在某一时刻被爱过的幻觉。他们试图营造某种所谓的“诗意气氛”,但效果适得其反,吞吞吐吐,暧昧含糊。在这里,爱情成为某些群体自我标榜的工具。个人的情感体验属于隐私(“私小说”已经演变成宣传隐私的“隐私文学”),值得一提的是对隐私的任何隐瞒成为一种过错,继而由一种主观体验成为了大众经验。没有甚至得不到隐私的本人应有的尊重。一方面,他们饶有兴味地对他人的经历评头论足,另一方面,他们又期待着自己的经历为人所称颂或怜悯。整个过程里只有愚蠢的心满意足和孤芳自赏!黑格尔说:“手脱离了身体,就不成为手,就没有了美感”。人类的记忆本身就存在“诗化”现象,一旦将其变成文字,也宣布他与这些东西断绝了任何联系。掌握电视等媒体的人,他们只会播放他们希望让你看到的内容,而不会去管这是否是你想看到的内容。我们没有选择余地,于是抓住这些触手可及无须求甚解的愉悦,用它来与其他人沟通,所以我们默许了这样的愉悦。于是大多数观看者只是被提供观看的对象,并没有对被提供的各种视觉参考的组合去思考。
不要幼稚的以为人们真的想知道那些破事。为什么艺术电影和科教节目远没有商业大片和电视剧的观众多,因为人们真正感兴趣的是流言蜚语和阴谋诡计。人从来都是视觉的俘虏。我们希望窥视他人,甚至被他人所窥视,我们对监视器性质的物体天生有瘾。于是摄影取代油画,电影又取代摄影。到了网络时代,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窥视场所,一个人在窥视他人的同时又处在被窥视的状态,在窥视里甚至被窥视里找到快感。如果需要作出一个比喻的话,拍电影或看电影相当于意淫,上网写隐私或看隐私相当于手淫,严格来说电影属于上个世纪的手淫方式,到了21世纪它退居次席,成为意淫。我们都依赖看别人的生活来丰富自己的生活,说到底,我们都只对自己感兴趣。
我们往往会对急于表达的事物丧失逻辑性,因为从我们自身角度出发不需要逻辑。而站在对象的角度来说,需要一个合理的逻辑。现实虽然有时毫无逻辑性可言,但却需要一个逻辑去解释它,因此小说和电影无论如何荒诞,都是把虚构建立在一定的逻辑之上。为了不至于上述的文字被猜测,以至于问我,是讽刺还是好意,是无情还是温和,以下这些或许会更富逻辑性。
我根据自己的愿望,以为在她的眼睛里发现了好感。但我因为害怕而变得软弱,我的痛苦是我的懦弱造成的。我对一切感情的流露都有所保留,却希望在火热的爱慕中痴迷忘情。她在一次散步中偶然显得亲密,给了我一种主动接近的错觉。我满足于这种错觉,试图保持一种建立关系的幻想。对爱情假装冷漠,对友情乐此不疲。似乎是在等待时机,实际上是选择逃避。我在按我的方式爱她,这种爱法没有规律,她也不喜欢。所以我充分意识到她并不爱我。
这既不是小说情节,也不是心跳回忆,那它是什么,神秘么?秘密么?秘密之所以为秘密,因为它秘密。问题在于,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有,那么“不可告人”是什么?它本身不是秘密吗?已为人所知的“秘密”还秘密吗?秘密是性质还是事实?
戈达尔说:"每个问题都是对未知的一种冒犯,而答案则触犯了问题本身."
在“私小说”泛滥的今天,公众领域越来越成为展示隐私的展台。于是我看到“弃我去者”和“乱我心者”开始反复的出现。他们或不知疲倦,不断地付出不知所措的努力。他们或被折磨得面目全非,陷入绝境。他们或产生了对自己没落的清醒意识。他们需要有人分担他们的焦虑和恐惧,以便留给自己一个曾在某一时刻被爱过的幻觉。他们试图营造某种所谓的“诗意气氛”,但效果适得其反,吞吞吐吐,暧昧含糊。在这里,爱情成为某些群体自我标榜的工具。个人的情感体验属于隐私(“私小说”已经演变成宣传隐私的“隐私文学”),值得一提的是对隐私的任何隐瞒成为一种过错,继而由一种主观体验成为了大众经验。没有甚至得不到隐私的本人应有的尊重。一方面,他们饶有兴味地对他人的经历评头论足,另一方面,他们又期待着自己的经历为人所称颂或怜悯。整个过程里只有愚蠢的心满意足和孤芳自赏!黑格尔说:“手脱离了身体,就不成为手,就没有了美感”。人类的记忆本身就存在“诗化”现象,一旦将其变成文字,也宣布他与这些东西断绝了任何联系。掌握电视等媒体的人,他们只会播放他们希望让你看到的内容,而不会去管这是否是你想看到的内容。我们没有选择余地,于是抓住这些触手可及无须求甚解的愉悦,用它来与其他人沟通,所以我们默许了这样的愉悦。于是大多数观看者只是被提供观看的对象,并没有对被提供的各种视觉参考的组合去思考。
不要幼稚的以为人们真的想知道那些破事。为什么艺术电影和科教节目远没有商业大片和电视剧的观众多,因为人们真正感兴趣的是流言蜚语和阴谋诡计。人从来都是视觉的俘虏。我们希望窥视他人,甚至被他人所窥视,我们对监视器性质的物体天生有瘾。于是摄影取代油画,电影又取代摄影。到了网络时代,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窥视场所,一个人在窥视他人的同时又处在被窥视的状态,在窥视里甚至被窥视里找到快感。如果需要作出一个比喻的话,拍电影或看电影相当于意淫,上网写隐私或看隐私相当于手淫,严格来说电影属于上个世纪的手淫方式,到了21世纪它退居次席,成为意淫。我们都依赖看别人的生活来丰富自己的生活,说到底,我们都只对自己感兴趣。
我们往往会对急于表达的事物丧失逻辑性,因为从我们自身角度出发不需要逻辑。而站在对象的角度来说,需要一个合理的逻辑。现实虽然有时毫无逻辑性可言,但却需要一个逻辑去解释它,因此小说和电影无论如何荒诞,都是把虚构建立在一定的逻辑之上。为了不至于上述的文字被猜测,以至于问我,是讽刺还是好意,是无情还是温和,以下这些或许会更富逻辑性。
我根据自己的愿望,以为在她的眼睛里发现了好感。但我因为害怕而变得软弱,我的痛苦是我的懦弱造成的。我对一切感情的流露都有所保留,却希望在火热的爱慕中痴迷忘情。她在一次散步中偶然显得亲密,给了我一种主动接近的错觉。我满足于这种错觉,试图保持一种建立关系的幻想。对爱情假装冷漠,对友情乐此不疲。似乎是在等待时机,实际上是选择逃避。我在按我的方式爱她,这种爱法没有规律,她也不喜欢。所以我充分意识到她并不爱我。
这既不是小说情节,也不是心跳回忆,那它是什么,神秘么?秘密么?秘密之所以为秘密,因为它秘密。问题在于,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有,那么“不可告人”是什么?它本身不是秘密吗?已为人所知的“秘密”还秘密吗?秘密是性质还是事实?
戈达尔说:"每个问题都是对未知的一种冒犯,而答案则触犯了问题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