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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女人的衣柜里都应有一件旗袍

 

牛逼最是旗袍

——看《花样年华》和吴虹飞 

高跟鞋是女人堕落的标志。不知读者诸君是否留意到,平时再上窜下跳、喜欢搞怪的女孩,只要穿上了高跟鞋,就会不自觉地端起一种“范儿”,说的直白点就是做女人应有的姿态——在雄性激素泛滥的社会中被强行贴上的社会标签,于是原来模糊的性别意识顿时清晰了,纵使自己脖子憋得老粗地摇旗呐喊“女权与平等”,女人们也不可能穿着高跟鞋登上诺曼底。
旗袍比高跟鞋还让人堕落。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女人穿旗袍,收束的腰枝、凸起的胸部、翘翘的屁股,如果你有眼福,这个女人恰好皮肤不错,那双修长白皙、极富肉感的大腿便可以在她的摆动的瞬间,满足你关于意淫的所有遐想!旗袍下的女人也可能正陶醉在男人咽下的无数口水里,幻想着被男人从背后一把抱住,驰骋于云雨之事的癫狂快感!
这样的“s”形比歌德巴赫猜想还玄妙,比费玛大定理还让人冲动。
文革时,旗袍被当成了“四旧”,当成了“封、资、修”。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只应出国访问穿了一身旗袍,就惹了一身罪状。中国人对性感的觉悟向来迟钝和含蓄得可爱,这也就罢了,脑子一热,真是什么丑事都干的出来。还好后来流行的大开衩和无领式旗袍,东方女人风骚和性感的一面总算有处显了。不然,上个世纪70年代的男人非得压抑死不可。
 
 
每个女人的衣柜里都应该有一件旗袍,可以只像郭敬明这位小家伙一样,十五拳高、含胸驼背,靠着一手剪刀加浆糊的绝活聚敛了少男少女的零花钱后,买一大堆自己不能穿的漂亮衣服挂在衣橱里,大胆的想象,然后变态的赏玩。女人可以不穿旗袍,但不能允许自己从未想象过穿旗袍,否则,不能称其为女人,至少是一位完全的女人。
如果她要穿,则这件旗袍应该从她的十七岁穿到七十岁,在此之间,都可以始终放大她的优点,而不是在某个敏感的年龄将她背叛,朝着镜子里变形的身材张牙舞爪。好的旗袍诚笃得让人窒息,它仿佛长在了女人的身上。
林徽因和张爱玲的身上穿的是一件伟大的作品,虽然有《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和《倾城之恋》,有《悼志摩》和《爱》,和她们彻底唯美主义的文字相比,这部作品中的岁月的味道、流年的暗香、生活的苦涩更加凄艳动人、触目惊心。
 
 
当下旗袍的复兴,电影《花样年华》的确扇了一把猛火,但是我们还是被王家卫的小聪明给耍了。两个四十好几的人的第四次合作已经不能带给观众任何新鲜感,梁朝伟的必杀绝技即他那双神鬼通吃的电眼也不足以让缓慢、迟滞的长镜头触摸到你饥渴的视觉神经。于是,我们给张穿上了旗袍,一共26件!这种符号的运用对王家卫来说,真是雕虫小技。婚外恋的题材并不新颖,以至于我在期待着男女主人公也一不做、二不休地对那对鬼混的男女进行报复时,镜头却无数次地从她纤细的双手拉到她的胸部,却始终看不到她的脸。
在那个落寞的面摊前,为什么他们总有吃不完的云吞面!
周向苏倾吐了压抑了太久的情感,苏是用沉默来回避的。放开的手在“好好保重”说出的一瞬间又不自觉地抽搐了,王家卫胜利了,“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四两拨千斤般的做到了。
明知道被耍了,我们还陶醉痴迷得要命,没办法,谁没有年轻时的冲动,谁没有情绪化的爱恋?这是我们的不幸,也是我们的幸运。
还有个小妮子,我这里有必要提一下,在清华大学严谨甚至有些刻板的校园里,她算是一个异类了,皇气十足、四平八稳的北京城,她的乐队还算得上锐气,吴虹飞——《幸福大街》的主唱。迷幻摇滚的风格,加了点“独立音乐”的调剂,听起来还算爽快。
要说的是她的新专辑发出后,演唱时都穿着红色的旗袍,如梦呓语地站在台上。她的身体是旗袍和摇滚可以发生一夜情的温床,她握话筒的姿势自己都觉得是在“握着男性的生殖器”。看小妮子的文字,也还算洒脱,只是小妮子在2006年干了一件特缺窍的事,跑去《南方周末》上跟黄健翔较真去了,她肯定知道“足球是圆的”,但“足球是男人的运动”这条铁律,她一定领悟的还不到家。
 
 
小编拿着话题向我约稿时,不惜以体重为诱饵向我开炮,希望我敲点个性点的文字,我便只好顺水推舟,做个人情,也不在乎背上“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骂名。
旗袍这东西,火虽火了,想想可以,穿上身可是另外一码子事。况且女人不是细瘦、腿长就可以轻易尝试的,如果非要冒这个险也行,大不了沦为平庸的货色,侧面看像一块“三合板”在大街上瞎晃悠,有碍观瞻不说,恐怕还挡道。
现代社会,女人想要林徽因式的高雅与圣洁已经如同痴人说梦了,惹火的身材如果还缺点什么的话,就再回去多读两本好书,这个问题上,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