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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简评


    这本书很好读,几乎如通俗小说一样好读。其实它就是这样一种作品。它是通俗小说,却出自于一位大师之手。我不去界定通俗小说这个概念的意义了。但愿你们不要从我这里看到贬义。其实这本书很棒,比一些纯文学的经典作品还要棒。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已经有太多。而且说的都很好很对。我还要再添砖加瓦有一点吃力不讨好。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下,主要是给你们指出一个新的视角。
   《麦田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全书都是以他的视角来看和描写也来的他所遭遇的一段糟糕的生活经历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他就提到了一本书《大卫•科波菲尔》。这是英国大作家狄梗斯写的自传体小说。这部小说我也看过,写很很棒。我相信塞林格也看过,而且是对它还很是理解。并且也认为它很棒。
    其实,塞林格的这本《麦田守望者》与《大卫•科波菲尔》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特别是在故事情节上与《大卫•科波菲尔》中大卫从他的继父家出逃去找他的姨奶奶那一段极其相似。都是少年人的流浪,然后在一路上遭遇到这个成年人享有霸权的社会中的虚伪、庸俗和冷漠。下面我们会看到它们之间倒底有什么关系。
    小说的一开头是这样的:
    “你要是真想听我讲,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么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样度过,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干些什么,以及诸如此类的大卫•科波菲尔式的废话。可我告诉你,我无意告诉你这一切。•••••”
    在《大卫•科波菲尔》里,狄梗斯的确写了大卫的的出生和他的倒楣的童年生活,以及他的父母的一些事。当这些叙述完了紧接着就开始了他的一段流浪经历。塞林格只写了霍尔顿的一小段经历,这一小段经历与科波菲尔的那一段很相似。而且也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以一个少年你的视角来看待虚伪恶俗的成年人世界中种种的遭遇。
    狄梗斯写得很棒,塞林格写的也不赖。
    从一个天真的孩子的视角来看待成人的世界并且写出来,这一直是作家们乐于做的事。这方面的作品可以举出很多。比如,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还有海明威的《尼克•亚当斯的故事》等等。而且这种事也几乎出现在所有大作家所写的自传的第一二两章中。我相信好多的作家都想做这种事,或以这样一种方式思考,只是略有不同而已。
    当一个人长大以后,他会回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并且认为那是他一生中最美的时光。但是不一样的是,有人回忆自己的这段时光时会想起他在美好的少年人的圈子里的生活。但是狄梗斯和塞林格回忆和反思的却是在自己少年时对成年人的圈子的看法。这就有点不一样了,相信你们会理解这一点小小的区别。这也是成就了他们的作品的伟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因为好多人在他们长大成人以后,能提起笔来写的时候,他们会忘记自己小时候有过哪些对成年人的社会的看法的。他们只能想起他们自己在少年人的圈子里的一些事。不相信的话,你们可以试试想一下,看看自己是否还能想到。也许不能。其实一旦我们能对成年人的世界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象霍尔顿那样清醒或象大卫•科波菲尔那样清醒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很老了。
    所以这小说不是一个少年人写的,是一个成年人写的。少年人能写成这样,那么这个少年人将非常地少年老成。少年人能想到但是很难组织的那么好。(写日记真是一个好习惯。)
    这也许正是这本书被那么多少年人喜爱的原因吧。相信很多少年人都想使自己变得很成熟,至少显得很成熟也行。呵呵!
    通常,当一个人长大以后也会对这个社会的庸俗和虚伪感受到厌烦。这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但是有的人则厌烦的比较深,深得不得了。据说塞林格在成名以后完全过起了隐居的生活,几乎要与外界隔绝。他还彻了一座水泥的房子,只留了一个天窗。每天早晨拿上盒饭进去,一直埋头写作到下午五点,就是家人有事找他,也只能用电话和他先联系。这的确有点不太正常。因此有人说他这是在炒作自己,故弄玄虚。但是我认为不是。一个故弄玄虚的人是不可能舍得把自己生命中大部分时间都去做这种故弄玄虚的事的。至少他不会用隐居这种方式。因为故弄玄虚的人通常都是想出名想的发疯,想在人前卖弄想得发疯的人。隐居对他们来说是一件不能忍受的。
    所以我认为塞林格对社会的庸俗和虚伪厌烦的要命,和狄梗斯一样。所以他们的笔也都尖酸克薄的要命。下面是他写的一段人物素描,接下来则是狄梗斯的。比较一下,也许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似的地方。
先看塞林格的:
    “••••••我离开爱尔敦•希尔斯最在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的四周围全都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举例说,学校里的校长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比老绥摩还在坏十倍。比如说,到了星期天,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跑来跑去跟他们每个人握手。还像个娼妇似的巴结人。除非见了某些模样儿有点古怪的家长。你真该看看他怎样对待跟我同室的那个学生的父母。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者粗野,或者学生的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两色鞋的人,那时候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径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一谈也许就是半个小时。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痛恨那个混帐中学爱尔敦•希尔斯。”
    这里把老哈斯的虚伪和学生家长的庸俗写得非常生动。简直是栩栩如生。
下面看狄梗斯的,这写的是大卫的继父摩得斯通先生的姐姐这个恶毒的女人,她和她的兄弟把大卫善良的母亲逼得发疯死掉,狄梗斯通过大卫这个小孩子的眼给她的一个人物素描:
    “来得不是别人,正是摩得斯通小姐。这是一个面色阴郁的女人,和她的弟弟一样,皮肤黝黑,脸膛和声音也很像好弟弟,她还长着两道浓眉,几乎在她那大鼻子上方连在一起,仿佛因为性别出了差错,她不能长胡子,只好代之以眉毛了。她带一来了两只黑箱子,硬邦邦的,一点儿弹性也没有,箱子盖上写着她的姓名的缩写字母,是用很硬的铜钉子组成的。付车钱的时候,她的钱是从一个很硬的钢制钱包里拿出来的。这钱包放在她的手提包里,就像放在监牢里一样牢靠。这手提包有一条大粗链子,挂在她的胳膊上,关上的时候就像咬了一口什么东西。在那以前我可从来没见过像摩得斯通小姐这样的钢铁女人。
    “••••••
    “••••••我看到的几乎可以说是第一件突出的事,就是摩得斯通小姐老是疑神疑鬼地觉得仆人们藏着一个男人,就藏在这所房子的某个地方。在这种幻觉的影响之下,她往往在最不该去的时候忽然闯到放煤的地下室去了。她打开一个大黑橱子的时候,常常是砰的一声又把门关上,自以为抓住了那个男人。”
    狄梗斯用他克薄的笔把摩得斯通小姐的恶毒写得也是极其生动。而且可能要比塞林格写得更加幽默。但是塞林格也不差,再看下一段他写的一个狡猾的家伙:
    “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有一个时期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
住一个房间,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并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这样人家就看不风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为这件事心里烦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从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交换一下。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样子很值几个钱。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让老斯莱格尔因此产生他妈的自卑感。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我把我的箱子搁到床底下之后,过了一天他却把它们取了出来,搁回到架子上。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过了很久才找出来,原来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真是这个意思。在这方面他这人的确十分好笑。比如说,他老是对我的手提箱说着难听的话。他口口声声说它们太新,太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是他最爱说的混帐口头禅。他不知是从哪儿读到的或是听来的。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太资产阶级。他一天到晚向我借着使,可它照样太资产阶级。我们同屋住了约莫两个月后,双方都要求换房•••••••”
    这枝笔真是又辛辣又幽默,有时读起来真是能让人笑疼肚子。狄梗斯也一样,下面再看他写的关于狡猾的希普的那一段,这是个两只手总是湿呼呼,冷冰冰翻开书就会把书页上弄得象有蜗牛爬过的痕迹的家伙:
    “他坐在我的沙发上,两只长腿缩起,膝盖上放着他那杯咖啡,他的帽子和手套搁在他旁边的地上,他用小勺儿轻轻地搅动着咖啡,他那没有睫毛的红眼睛像是把睫毛烤焦了,睫毛才掉的,这双眼睛朝着我转过来却没有看我,我在前面形容过的他那鼻孔上的小疤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他从下巴到靴子浑身像蛇一样扭动。这时候,我暗自下定决心,我极不喜欢这个人。招待他这样一个客人,我感到很为难,因为我当时年轻,这么强烈的感情,我是掩盖不住的。
    “‘我的前程有些变化,你一定也听说了哟,科波菲尔少爷——我应当说,科波菲尔先生?’尤利亚问道。
    “‘是啊,’我说,‘听到了一点儿。’
    “‘啊!我料到艾妮斯小姐会知道的!’他平心静气地说道。‘我很高兴,艾妮斯小姐已经知道了,哦,谢谢你,科波菲尔少爷——先生!’
    “他竟然设了一个圈套,让我说出了涉及艾妮斯的情况,虽然无关紧要,我也几乎要把鞋撑子扔过去砸他(那鞋撑子就在地毯上,随时可以使用)。但是我没有那样做,只是喝咖啡。”
    从上面的引用之中,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究竟引用的是狄梗斯,还是塞林格。语言风格很朴实,极其相似,你把霍尔顿和科波菲尔两个名字对调一下,你会发现这两个人和他们的经历仍然能在对方的世界里站住脚。因为这两个人的性格也极其相似。
    对于叙事文学来说,没有精细写实的描述这种写作的基本功,是成就不了伟大作品的。其次才是其它的花样百出的关于叙事结构和思辨的技巧。
    结构上很普通,思辨几乎看不到。这一点对于狄梗斯和塞林格的作品来说也是相似的。而且他们就是仅凭这种写实的描述功力就成就了他们的伟大的作品。的的确确是很不容易的。
    这种对事物非常精细写实的描写非常类似于绘画中的素描,素描也是绘画的基本功。我们很难想像一个素描基本功都不行的人会画出什么高水平的画作来。就是现代派画家也一样,看看凡高的素描就知道了,那种扎实的水平真不是盖的。看看他的自传你就知道他有多么注重素描基本功的了。
    当然,写实也是有技巧的。下面就说一个塞林格的写作技巧,就说这一个。但是我还是得用一下绘画中的一个技巧与它比较一下来说。
    在绘画中要表现空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透视法的比例缩短,这是谁都知道的。另一种则是靠物体的重叠遮掩,这个可能只有搞美术的人才知道。想像一下那些风景画中的处于背景中的山峦、地平面或海平面被前景中的房屋或树木遮挡的情形吧。它们通常会被分成多段,但正是这样才能产生一定的空间感。
    在《麦田守望者》中,我们要注意到霍尔顿的那个花一元钱买的帽子,就是那个鸭舌帽。它在这部作品中不断出现,而且贯穿全书。正是象那个在背景里的断断续续的地平线。当然还有许多别的他老是重复来重复去的东西,大家可以自己找。
    这顶帽子在这篇作品中非常重要。霍尔顿最喜欢把它的帽檐拉到脑后去反过来戴,其实我觉得这有一点喻意,这最能表现年青人精神上的叛逆性。当然,这也许仅仅只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人物的心理。但总归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写作技巧。
    好了。这篇就到这里。其余的大家自己去发现吧。这篇小说的确是很好的,这种体载的小说(少年流浪记)现在已很少能见到了。不过我相信它将来仍然会出现,毕竟,这个社会的庸俗和虚伪不能不让有些人感到厌烦,厌烦透了。
    再次感谢你们的阅读,还有留言,这是对我的很大支持。谢谢你们,祝你们不要被这种庸俗和虚伪包围,以至厌烦到也要砌一个水泥房子里去,还要被人家说是故弄玄虚了吧!

    不过也难说,要真是这样,没准你们也能因此象塞林格那样受人崇拜,崇拜到发狂。
事情总是要我们从两面看,我们只好这样接受它。
    全文结束。